“山寨交通标识”路边挂 欧凯龙私设户外广告涉嫌违规

发布日期:2013-06-28    【字号:  

近日,郑州市内多个路段的路灯杆上不知何时多了不少蓝底白字的“交通标识”,上面写着“欧凯龙郑东新区店,前方200米左转”或“欧凯龙郑东新区店,前方3公里直行”等内容,还配有左转或直行等交通标识。看到这种“山寨版”交通标识,市民王先生对此表示质疑。


交警大队:不是交通标识,属于户外违法广告。 


这到底是不是交通标识?记者就此事联系了郑州市交警八大队。交警八大队崔指导员称他正在郑汴路与中州大道附近,他说:“我看到了,小方牌,前方3公里直行……”


记者问:“那这个是交通标识吗?”


他说:“肯定不是。这属于户外违法广告。”


当记者问:“这是交警大队设的吗?”他立刻回答:“不是。肯定是厂家私设的,我们没有这种标识,市内也不允许上这种标识。”


欧凯龙:是经过市政允许才设的


记者随后拨通了这些指示牌上的标识单位——河南欧凯龙家居有限公司的电话,该公司一位姓邓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些路边的指示牌是经过郑州市市政管理局允许才设立的。“如果是违规的,市政早就给拆了!”欧凯龙工作人员说。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市政下面有半事业性质的广告公司,专门负责代理市政相关的广告。这些广告必须经过审批,在市政的允许下才能设立。


随后,记者接到了一位自称是广告公司业务员的人打来的电话,称欧凯龙让他打电话过来解释情况。这位牛姓业务员表示,这些指示牌就是广告牌,是经过市政“默认”才设立的,共有十四五块,设立于农业路和郑汴路,设置时间是从3月份至今。


市政管理局:我们不知道,这个不是我们审批的。


针对此事,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广告管理处处长李超说:“我们可以保证,这个不是我们审批的,我们不知道。”


李超还说:“他说是市政批准的,请他拿出市政审批证。”


李超表示,只要确认是违法违规的户外广告,市政会坚决依法查处。


记者再次跟欧凯龙方面联系,对方表示不知情,是广告公司全权设立的。而广告公司的牛业务员也确认说,他们没有市政审批证。


路灯杆私设广告最高将被罚2万


有关专家表示:路边私设指示牌,不仅影响道路沿线环境的美观,还容易让驾驶人产生行车视距混乱,精力分散,从而易引发交通事故。另外由于安装者的技术良莠不齐,因此这些牌子还容易发生掉落砸伤人,郑州已经发生多起此类事故。


专家同时强调,私设广告牌也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违规者有可能因此受罚: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悬浮物”。《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国户外广告投放:全国高速公路广告   友情链接 成都巴士媒体广告     高速公路户外广告 

                                  央晟业务:沪宁高速广告 南京公交广告 南京公交车身广告 业务覆盖:高速广告联播、公交广告联播、LED广告联播、城市大牌广告联播、电台广告联播等                               

       央晟在线 · 户外传播网 · 24小时全国统一热线:400-7700-268


Copyright © 1990-2014 | 法律声明 | 隐私保护 | 苏ICP备10043604号| 南京央晟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手机版  |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