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与车祸伤亡存在关联:出租车广告屏的尴尬

发布日期:2013-03-19    【字号:  

  [ 触动传媒营运副总裁表示,相关细则缺位的情况下,本以为通过了3C认证就没有问题了 检测机构工程师则说,检测报告涉及头枕总成,并不是涉及液晶屏的试验报告

  接连被指与车祸中的伤亡存在关联,让上海的近3万辆出租车里安装的广告显示屏陷入了尴尬。

  12日晚,网友“海鹰壹号”在微博上称:一名24岁女子当天凌晨乘坐出租车,在从浦东机场返回周家嘴途中遭遇车祸,头部撞上副驾驶座的头枕显示屏,昏迷后被送往医院抢救。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调查得知,上述女子名叫吕航,为上海外国语大学在读研究生,当晚她乘坐的出租车在内环高架黄兴路段撞上护栏,吕航当时坐在车后排,当场昏迷。医院对其做CT后发现,她眼眶内部和鼻子多处骨折,大脑内还有气泡和积水。目前,她尚在重症监护室。

  虽然爆料者最初所称的“显示屏在车祸中碎裂、扎穿乘客双眼”这一信息被交警的调查所证伪,但出租车副驾驶座上这种头枕显示屏的安全,仍然成为公众话题。而显示屏的主人就是总部位于上海的出租车内互动荧屏广告商——触动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下称“触动传媒”)。

  不系安全带时撞上显示屏:

  致伤事件屡发

  上述车祸发生后,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下称“上海市交港局”)要求相关企业配合交警做好事故调查和原因认定工作。目前,此事仍在调查阶段。官方消息显示,事故车上的广告屏完好无损。上海市交港局合作交流处副处长黄晓勇对本报记者表示,到底是不是广告屏惹的祸,还有待交警认定。

  “也可能是撞在挡风玻璃、车枕其他部位、车门玻璃上,都有可能。”黄晓勇说。

  吕航的男友则在微博上说,希望 “今后出租车上再无类似广告屏”。

  触动传媒营运副总裁赵子婴表示,由于显示屏完好无损,在相关结论出来之前,并不能将责任简单地归于触动传媒。

  几年来,上海的出租车乘客因疏于系安全带,加之在车祸中撞上副驾驶座的头枕广告屏,从而致伤的事件屡有发生。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商界人士告诉本报记者,两年前他乘坐出租车在上海遭遇车祸,头枕显示屏撞碎,其脸部伤口长达20厘米,“当时脸几乎进去了。”他辗转多家医院接受缝合和植皮手术,至今眼角仍然留疤。但因自己特殊身份,他最终选择与出租车公司庭外和解。

  上海迅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平告诉本报记者,出租车公司作为与乘客有承运合同关系的一方,在此类事件中应负相应责任,“出租车公司应该对头枕显示屏的安装进行审核。”

  王平曾在2009年代理过一桩乘客撞到头枕显示屏受伤的案件,此后经常接到类似事件当事人的求助电话。

  他表示,出租车驾驶座上安装的有机玻璃防护板,与副驾驶座后面的头枕显示屏有本质区别。

  “前者是为了保护司机的安全,后者的安装是出于商业利润。”他说,另外,防护板是平面的,而头枕显示屏有边框,整体上是个凹凸面,后者的危险比前者更大。

  官方要求不得新增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上海已有近3万辆出租车安装了信息视频装置。除了担忧存在危险,公众对于头枕显示屏的抱怨还包括干扰视听。

  上海市交港局2009年发布的《上海市出租汽车车厢广告设置规范若干规定》就此作出规定:右前座位头枕后背车载视频应于2009年12月31日前设置可由乘客开启、关闭以及调节音量、亮度的开关;另外,在现有合同期满后应当予以拆除并恢复原状,现有合同期内不得新增发布广告的车辆,不得延长合同期限。

  该规定还明确要求:除后窗底部和右前座位头枕后背部位两个位置外,出租车其他任何位置和空间不得设置和发布广告。

  2011年,上海市交港局再次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车厢视频广告管理的通知》,要求对出租汽车车厢视频广告进行总量控制,上年世博期间保留视频广告的9089辆和恢复履行相关合同的车辆,在合同期满后都应当拆除视频设备并恢复车厢原状,不得新增发布广告的车辆。

  但本报记者采访的多位出租车司机均表示,头枕显示屏仍在继续安装。黄晓勇就此对本报记者表示,此前的规定并没改变,“有可能是没有被发现,也有可能是旧车换新车,但安装总数不变。”

  “烧钱”的出租车视屏广告业

  每次乘客一上车,空车灯一落下,强生公司的出租车司机林师傅(化名)右后方的显示屏就开始自动播放广告。他告诉本报记者,他不知道它属于哪家公司,都是“上面说要装才装的”。屡屡有乘客抱怨这种显示屏“发出噪音”,但他也不知怎样调低或关闭音量,于是曾自行将之拆除,“但传媒公司有GPS定位的,在码头、机场、火车站也有人巡视。”

  拆除一周后,林师傅去车队,驻点的“传媒公司的工人”找到他,要他重新装上。有时候,林师傅会从“传媒公司”人员那儿得到一些生活日用品,算是他们安抚司机的小福利。

  这个不少出租车司机并不知晓的“传媒公司”,就是国内车载互动荧屏广告行业的老大——触动传媒。

  本报记者获悉,触动传媒与上海的出租车公司之间的合同期限为10~15年。触动传媒相关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公司再支付一定费用,“这费用也会补贴到出租车司机的福利中。”

  2003年,美籍华裔商人冯晖中在上海创办了触动传媒。这一在出租车副驾驶座后方安装广告屏的创意,帮助该公司在2006年、2008年完成两轮融资,共获得资金1.5亿元。

  这期间,上海的出租车上开始大规模出现这类“互动屏幕”。在2006年,与触动传媒并存的是上海东方明珠城市电视运营的TAXITV,而后者一年后便退出这一刚起步的市场。

  当时负责TAXITV广告代理的上海月睿传媒相关人士对本报记者透露,出租车视屏广告业是个“烧钱”的项目,当时他们几轮调研下来,发现市场反馈和公众接受度都不好,很多广告客户担心乘客是否能接受这一新型的滚动广告播放形式。

  该人士还表示,当时触动传媒的广告业绩同样不理想,“还免费赠送过广告时段”。他说,得到融资是触动传媒坚持至今的主要原因。

  触动传媒的公开资料则称,2008年,该公司的销售业绩实现了1000%的增长,一同势如破竹的还包括其在全国的设备装有量。也是在2008年,全国装载触动传媒互动荧屏的出租车达2万辆,截至2012年底,这个数字已升至4.95万辆。也是在去年2月,该公司完成了第三轮近1亿元的融资,并计划上市。

  头枕显示屏安检标准空白

  去年10月,网上曾有人将上海的一起车祸死亡事件归咎于触动传媒在事故车辆上安装的显示屏。但赵子婴当时对媒体表示,车祸是直接、主要的原因。他表示原因不在于头枕显示屏。

  赵子婴对本报记者表示,头枕显示屏的安装和安装位置都是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也经过了上海市交港局的批准、许可。

  目前,触动传媒使用的TM04型汽车座椅头枕是其自行研发和委托生产的。其中,液晶触摸屏由上海金陵(600621,股吧)表面贴装有限公司生产,头枕总设计和出厂由上海李尔汽车有限公司完成。后者为全球知名的汽车零件供应商李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去年5月出具了关于TM04型汽车座椅头枕的3C检测报告。该检测报告按照中国汽车零部件产品3C认证中关于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产品的相关规则,并依据《汽车座椅头枕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相关要求,对送样的TM04型汽车座椅头枕的位置及尺寸、强度和吸能性进行了检测,判定为合格。

  赵子婴告诉本报记者,当时并没有政府部门规定要对产品进行质检,是公司为了“做得更好”,才送检到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

  而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下辖的上海机动车零部件鉴定检测所主任工程师陈诚去年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专门对于液晶屏的安全测试,在标准中没有相应的要求。上述检测报告并不能证明液晶屏的材质、设置在使用过程中是安全的,“这个报告涉及头枕总成,并不是涉及液晶屏的一个试验报告。”

  媒体报道称,上海市质监局也曾表示,报告仅显示送检汽车头枕符合规范要求,但不足以说明广告屏本身的安全性。

  中国目前只对新车型在出厂前进行检测,出厂时进行公示公告,而显示屏这类后期改装的项目则不在安检目录中。

  虽然上海市交港局在2009年的上述规定中明确要求“车载信息视频设施的材质及设置应当确保安全”,但未见对于相关材质的具体安全要求。

  赵子婴说,在相关细则缺位的情况下,本以为通过了3C认证就没有问题了。

  触动传媒技术部一位人士告诉本报记者,该头枕为车规产品,质量标准较普通液晶屏更高,是“基于李尔为凯迪拉克豪车的设计,根据我们具体车型的要求而修改成的,设计标准和凯迪拉克是完全一样的”。

  上海市交港局在其官方微博上称,将会同上海市质监部门对出租车头枕显示屏的安全性作进一步深估,或将要求显示屏供应企业对产品安全性能进行改进,“如果相关部门认定产品安全性能达不到相应安全标准,将坚决予以拆除。”

(转自第一财经网

相关信息
    

                           中国户外广告投放:全国高速公路广告   友情链接 成都巴士媒体广告     高速公路户外广告 

                                      央晟业务:沪宁高速广告 南京公交广告 南京公交车身广告 业务覆盖:高速广告联播、公交广告联播、LED广告联播、城市大牌广告联播、电台广告联播等                               

           央晟在线 · 户外传播网 · 24小时全国统一热线:400-7700-268


    Copyright © 1990-2014 | 法律声明 | 隐私保护 | 苏ICP备10043604号| 南京央晟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手机版  |  电脑版